2月1日起!9类患者朋友足不出户就能在福州国德医院“住院”治疗!

2021-02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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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消息!好消息!好消息!

 

近日,《福州市第一批家庭病床服务工作试点医疗机构名单》正式发布福州国德医院入选为福州市第一批家庭病床试点医疗机构,将于2021年2月1日起正式开展家庭病床服务,符合建床条件的市民可选择就近试点医疗机构,通过“榕医通”手机端线上申请或到福州国德医院现场申请。

 

 

据了解,“家庭病床”是指以家庭作为护理场所,选择适宜在家庭环境下进行医疗或康复的病种,让病人在熟悉的环境中接受医疗和护理,既有利于促进患者的康复,又可减轻家庭经济和人力负担。通俗来讲,就是在家享受医生的上门医疗服务。

 

九类人可申请服务
 

 

家庭病床建床对象原则上应为诊断明确、病情稳定、因疾病需要卧床或者身体衰弱、生活不能自理,需要医护人员定期上门治疗、护理和康复的已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患者。

 

试点期间,建床对象同时应符合以下参考条件之一:

 

一是气管插管、鼻饲或者持续导尿,需要定期进行治疗或护理的患者;

 

二是压疮、造口、失禁、糖尿病足患者;

 

三是骨折后牵引或者固定需卧床治疗患者;

 

四是精神和运动发育异常或者残疾需要长期康复治疗的儿童;

 

五是脑血管意外后遗症或者外伤术后适宜在家中康复治疗患者;

 

六是长期卧床需治疗的慢性病患者;

 

七是恶性肿瘤晚期患者;

 

八是终末期肾衰竭腹膜透析患者;

 

九是需安宁疗护者。

 

 

怎么申请?
 

 

家庭病床建床对象或家属通过“榕医通”手机端线上申请:

 

①填写个人基本信息。

 

②选择试点医疗机构。

 

③上传就诊记录、住院小结、相关辅助检查和影像报告、用药清单等病历资料。

 

④提交申请。

 

 

完成上述步骤后,福州国德医院将收到短信通知并进入评估办理阶段,申请人可通过“榕医通”查询建床申请办理的进度。

 

建床后,医疗机构将根据医疗服务能力和建床对象的实际情况提供64项家庭病床服务项目清单中的适宜项目。

 


▲福州市家庭病床服务工作服务项目清单

 

 

怎么收费?
 

 

建立家庭病床和提供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按照医保部门相关规定执行,医务人员的交通费参照市场价或协议价执行,家庭病床执行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支付政策

 

每个建床周期不得超过90天,参保患者每年度设立家庭病床次数原则上限于2次以内。

 

建立家庭病床期间,参保患者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另行发生的医疗费用(急诊抢救和抗结核病治疗除外),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。

 

 

福州国德医院将在建床后,根据医疗服务能力和建床对象的实际情况,提供上门服务、检查项目、基础护理项目、康复项目、药品服务项目等家庭病床服务,致力于解决部分年老体弱、长期卧床或行动不便的患者看病就医等问题,让患者们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更为完善的医疗服务。

 

 

未来,福州国德医院将以“家庭病床”为依托,进一步完善医疗团队人才建设,加强家庭病床建设标准,更好地为榕城市民提供便捷、安全、综合、人性化的医疗健康服务,当好百姓的“健康守门人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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